2016年1月23日,东河刑侦二中队接到受害人江某报警称:一名叫做苏某某的人以购煤为由从其手中骗取62万元。接警后,侦查员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并收集相关证据,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但此时犯罪嫌疑人苏某已在逃,随后将涉案嫌疑人苏某列为网上抓逃对象。
2016年11月11日,刑侦二中队得到线索,嫌疑人苏某某正在包头东站购买车票打算乘车外出,侦查员迅速出击,并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嫌疑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男,52岁,东河区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受害人江某,随后以合伙经营煤炭生意的借口骗取了受害人江某大量资金并潜逃。
目前,苏某某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