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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青山分局刑侦一中队破获系列持刀抢劫、猥亵案

2017-05-12 22:42 次阅读

  

2017年3月30日、31日,包头市青山区武银福小区、呼德木林大街8号街坊先后发生2起犯罪嫌疑人尾随独行女性实施持刀抢劫的恶性案件。

从3月30日第一起案件发生起,补充到责任区一中队充实办案力量的青山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建国,便组织侦查员开展了夜以继日的案件侦查工作。在31日案发现场,侦查员提取到一枚泰山牌香烟的烟头。在随后的调查走访中,侦查员从两名受害者的描述中掌握了嫌疑人的特征:犯罪嫌疑人为一名25岁左右的男子,身高175cm左右,中等身材,头戴棒球帽,戴黑框眼镜,斜跨着一个黑色包,手持黑色匕首。

据此,李建国大队长组织警力,围绕两个案发现场及周边的全部70多个各类监控设备开展工作,共调取150多G的视频资料,追踪犯罪嫌人。6天6夜的视频侦查,顺藤摸瓜,逐步将目标追踪至文化路一网吧---嫌疑人作案前后曾多次出入的地方。

随后,侦查员在该网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最终查明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真实身份,男,25岁,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乌海人。在包头的落脚点始终无法确定。

确定嫌疑人身份后,青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列为网上逃犯实施追捕的同时,充分调动一切侦查力量开展工作。

2017年4月9日,准备乘火车逃离包头的犯罪嫌人刘某某被侦查员在呼铁局包头站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2017年春节后来包,在青山区武银福小区租住。今年3月因经济拮据,便想到实施抢劫“弄点儿钱”。2017年3月20日前后,刘某某在其租住的房屋附近选择目标,尾随一女子在青山区武银福小区抢劫了20几元钱。之后几天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2017年3月30日22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选定了一名40岁左右的中年独行女子,尾随其至楼道内持刀抢劫。因受害人激烈反抗,嫌疑人怕呼声引人围观,便将受害者左臂和脸部扎伤。3月31日,嫌疑人刘某某又尾随一名年轻女性,在行至楼道内持刀抢劫,临时见色起义试图强奸。期间因受害人大声呼救反抗激烈,嫌疑人逃走。

目前,侦查员已查实刘某某实施的4起持刀抢劫案(一起未遂)。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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