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裁判要旨 > 刑事裁判要旨 > 正文

刑事审判参考【第1191号】H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裁判要旨提炼

2018-06-16 16:05 次阅读

判决宣告前犯有同种数罪但被分案起诉后罪判决时能否与前罪并罚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H某,女。20131219 日因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H某前科犯罪具体案发及审理经过:2010726日,被告人H某非法对被害人张某某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致张某某子宫、小肠、大网膜及横结肠系膜破裂,经鉴定构成重伤。同年  日,H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后被采取取保侯审强制措施。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于 2011   21 日指控H某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取保候审期间,H某又于 2011   19 日在昆山市非法对被害人周某某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次日,公安机关再次将H某査获并立案侦查,H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致使被害人张某某一案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昆山市人民法院遂依法裁定对H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中止审理理。2013  11  28 日,H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昆山市人民法院建议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并案公诉H某的两起犯罪事实,但公诉机关不予并案处理。同年 12  19 日,昆山市人民法院仅就起诉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致张某某重伤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H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无上诉、抗诉,该判决已生效。

2014212 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H某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H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本案案发时间为 2011   19 日,彼时H某正因涉嫌另一起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犯罪(被害人张某某一案)被取保候审,后H某却仅因该案被判刑,而未能与本案(被害人周某某一案)一并审理。因该两起犯罪事实同系非法进行节育手术,应属处断的一罪,现作为两案分别审理,予以数罪并罚不当。

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   19 日,被告人H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昆山市周市镇东方家园 12 号楼 603 室为被害人周某某进行终止妊娠手术,致周某某子宫破裂,子宫次全切除、两侧输卵管切除。经法医鉴定,周某某腹部脏器损伤已构成人体重伤,八级伤残。

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H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被害人周某某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H某在前罪判决宣

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还有判决宣告以前的该起犯罪没有判决,依法予以数畢并罚。

H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被告人H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被告人H某以其前后两起犯罪均系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犯罪审法院未将其前

后两罪一并审理,不应分案数罪并罚,适用程序有误,以及已对被害人周某某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原判量刑过重等为由,提出上诉。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H某为被害人周某某进行节育手术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H某在前罪判决宜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还有

判决宣告以前的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法应予数罪并罚。一审法院依据公诉机关指控的H某新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审理于法有据,故对H某的相关辩解意见,不予采纳。H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H某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撤销原判,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改判H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九千元。

二、主要问题

判决宜告以前犯有同种数罪但被人为分案处理理的,对后罪进行审判时能否数罪并罚,应适用何种法律程序?

三、裁判要旨提炼

(一)判决宣告以前犯同种数罪的,一般应并案按照一罪处理,不实行并罚

(二)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被告人犯有同种数罪但被人为分案处理的,可以建议检察机关并案起诉;检察机关不予并案处理的,应仅就起诉的犯罪事实作出戴判,在审理后起诉的犯罪事实时,可以适用刑法第七十条关于漏罪并罚的规定

(三)对人为分案处理的同种数罪实行并罚时,决定执行的刑罚应当与并案以一罪处理时所应判处的刑罚基本相当,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处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