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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某涉嫌强奸案——本网律师受其家属委托提供法律帮助

2016-09-13 22:10 次阅读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强奸与通奸区别,应注意以下几点:(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罪量刑参考

     第一百零五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强奸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强奸妇女2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

     (三)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第一百零六条【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轮奸妇女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强奸妇女三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第一百零七条【奸幼的重处规定】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重处5%。

     第一百零八条【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零五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六条量刑时,可行使二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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