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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律师张万军网张律师接受委托出庭为涉嫌敲诈勒索罪马某某辩护

2019-09-08 00:09 次阅读

 

公诉机关指控:马某某、李某某、回某某一直在包头市万达广场东门一带经营小吃流动摊点。为规范管理,不影响市容市貌,有关部门要求东门流动小吃摊贩推选两名负责人,负责平时通知各类小吃摊贩出摊时间和收取卫生费等事宜。经过商贩们商量和推举,选定了马某奴和李某某作为负责人。

2011年初到2016年6月期间,作为商贩负责人的马某奴和李某某在摆摊过程中,使用排挤、孤立、不交入场摊位费就不让摊主摆摊、强迫摊主“放假”等方式,多次强行向其他摆摊商贩索要入场摊位费两万余元。

之后,马某某接替弟弟马某奴,继续负责管理万达小吃流动摊位。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期间,马某某伙同李某某,使用侮辱、孤立、罚款等软暴力方式,强迫其他摊主交纳入场摊位、调整摊位等费用1万余元。

2018年4月至10月期间,马某某找到时任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业物业部员工的回某某,商量要在万达广场东门附近举办美食节。之后便以此为名,强制向摆摊人索要入场摊位费。后在与万达广场的工作人员商讨时,未能达成一致。摆摊商贩们要求回某某、马某某退款。马、回二人又威胁退款人员国庆期间不允许摆摊,迫使摆摊人员屈服。

2018年10月25日,马某某等三人被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经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逮捕。2019年7月25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庭审时,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某纠集被告人李某某、回某某,以软暴力的手段,在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东门附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形成恶势力团伙,扰乱市场、社会生活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三名被告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包头律师网张万军律师刑辩团队律师参与此案的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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