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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九原区一女子冒称的中央联合参谋警卫部的工作人员诈骗他人钱财被提起公诉

2019-07-01 22:46 次阅读

2016年4月份左右包头市九原区),1990年生,被告人张通过微信与被害人温某某联系认识,张谎称自已已离婚,在九原区武装部工作,由中共中央联合参谋部警卫部派到九原区武装部任职,取得温某某信任后双方发展为情侣关系。同年7月份开始,张以能够给温某某办理部队“特供茶”、认识包头市市领导能够承揽到包头地铁部分土方工程等项目、能够给温某某孩子办理上学等名义骗取温某某人民币96756元。

被告人张为取得被害人温某某的信任,给温某某提供虚假房产证四本,虚假工作证明、虚假委托书、虚假公证书、虚假承诺书、虚假银行工资明细、虚假发票各一份。

2017年3月,被害人单某某通过温某某认识被告人张,张以能够承揽到青山宾馆装修工程为由骗取被害人单某某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张为取得被害人单某某的信任,通过微信向单某某出示上述虚假房权证及虚假委托书各一份。

2017年6月,被害人马某某通过向客户即被告人张办理贷款催收事宜认识,同年11月份,张谎称自已系在昆都仑区武装部工作、并通过微信向马某某出示了虚假的中央联合参谋警卫部的工作证明及银行工资流水记录取得马某某信任双方发展为情侣关系后,张陆续以其母亲生病、房产过户、需要偿还债务等名义骗取马某某人民币206434元。

被告人张为取得被害人马某某信任,给马某某提供了虚假房产证一本、虚假购房合同一份,以及部队电棍一个、武警钱包一个、中央军委办公厅将军杯一个。

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冒充军人身份并使用虚假证件取得被害人信任的方式,骗取多人钱财共计333190元,属数额巨大,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该案已向九原法院提起公诉。

· (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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