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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7-07-22 23:22 次阅读

日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等5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张某某、张某、李某以贩卖牟利为目的,前往河南省购买甲基苯丙胺并向包头市运输,且毒品数量大;被告人马某某、张某某、张某还暴力抗拒公安人员的检查。被告人刘某某一年内容留多人、多次在其住处吸食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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